越南政府監察總署公佈對芹苴市及安江省、金甌省建築用礦產管理與開採工作的專項監察結論。據《青年報》獲得的結論文件,監察聚焦高速公路建設用砂的調配與開採執行情況,認定安江省在一天期限內完成約32.2萬立方米砂石調運的安排不具可行性。

結論指出,為補充洲德—芹苴—朔莊高速公路施工用砂,芹苴市人民委員會於2026年3月5日請求安江省支持,向途經該市的路段調運材料。安江省人民委員會隨後於3月30日發文確認調運砂源,但文件有效期僅至次日,而需開採、運輸的砂量約32.2萬立方米。政府監察總署認為,將執行期限定為僅一天不具可行性,影響項目材料動員能力,也未按規定對重點工程實施礦產調配,責任歸屬安江省人民委員會及相關組織和個人。

監察還指出,部分獲準為高速公路開採砂石的企業未達產能,未採完獲批儲量。其中,第五交通工程建設總公司負責的MS05礦獲批儲量65萬立方米,實際僅開採1400餘立方米,約0.23%。和俊商貿服務有限責任公司負責的MS04礦獲批年產能提高至72.5萬立方米,2026年上半年僅開採並向承包商供應逾7.4萬立方米,相當於年產能的一成多;實際每日作業車輛通常僅1至2輛,遠低於企業申請延期、調整許可證時提出的每日8至10輛。

結論還記錄,和俊公司未執行芹苴市人民委員會主席作出的20.8億越南盾罰款決定,涉及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措施及未按規定繳納環保保證金兩項行為;公司另欠繳土地租金8億越南盾,2026年上半年還有逾12億越南盾資源稅和環保費未繳。監察組發現企業少申報共1408立方米砂石,導致應繳資源稅和環保費不足。2026年7月23日,芹苴市人民委員會主席已決定收回該公司MS04礦的礦產開採許可證。

政府監察總署建議芹苴市指導稅務部門複核並追徵和俊公司欠繳的資源稅和環保費,加收滯納金並依法行政處罰,對逾期欠稅採取強制措施。對已被收回許可證的MS04礦,建議芹苴市人民委員會主席儘快安排替代材料,保障第4成分項目回填用砂進度。對安江省,建議將富餘砂源調配給重點工程,加快辦理努依帶、茶奪爛等石礦儲量提升和開採許可手續。工商部被建議研究並報請有權機關補充對未達許可產能開採行為的行政處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