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江省公安廳刑事偵查機關10月17日表示,已完成調查並將案卷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建議以“濫用信任侵佔財產”罪起訴陳氏芝(1999年生,安江省安富鄉人)。警方稱,陳氏芝在受僱管理金店金戒指期間,將其中70枚戒指取走變賣。
調查結果顯示,陳氏芝於2025年7月進入私營企業T.K工作,負責管理店內8盤18K金戒指的銷售。警方稱,因需用錢消費、還債和賭博,她產生了侵佔所管理黃金的意圖。
據警方通報,2025年9月3日至11月4日,陳氏芝取走70枚金戒指出售,獲得近15億越南盾,用於消費、還債和賭博。
被立案偵查後,由於陳氏芝正在撫養未滿36個月大的孩子,對她採取了禁止離開居住地的強制措施。案件已進入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起訴建議尚待檢方處理。
安江省公安調查機關稱,已結束調查並建議以濫用信任侵佔財產罪起訴27歲女子陳氏芝,其涉嫌利用管理金店戒指之便拿走70枚18K金戒指,價值近15億越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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