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江省公安廳偵查機關10月17日通報,已結束對一起金店員工侵佔金戒指案的調查,並將案卷移送,建議以“濫用信任侵佔財產”罪起訴陳氏芝(1999年生,安江省安富鄉人)。警方同時對陳氏芝採取禁止離開居住地的措施,理由是她正在撫養未滿36個月的孩子。

調查結果稱,2025年7月,陳氏芝受僱於安富鄉由T.S(1961年生)經營的私營企業T.K,負責管理8盤18K金戒指用於銷售。警方認定,她因需要錢花用、還債和賭博,產生侵佔所管黃金的意圖。

據警方通報,2025年9月3日至11月4日期間,陳氏芝取走70枚男女式金戒指出售,獲得約14.68億越南盾。偵查機關已立案、對嫌疑人立案,並依據其撫養幼兒的情況適用禁止離開居住地的強制措施。

安江警方藉此提醒民眾關注並教育子女,防範賭博、網絡遊戲和黑信貸等社會弊病;同時建議企業和經營戶在招聘時核實身份、加強對員工的監督管理,並在每班開始和結束時嚴格辦理財產交接與盤點,避免將財產管理權完全交給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