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貿部副部長潘氏勝在越南企業家日(10月13日)前夕接受《人民報》採訪,談及國家品牌價值與企業競爭力之間的落差。她引述品牌估值報告稱,越南國家品牌價值已達5196億美元,位列全球第32位,五年增長63%;但越南最大100家企業的品牌總值僅約384億美元。她表示,這並非矛盾,而是兩個不同層級的衡量指標,關鍵在於繼續把“國家價值”更深地轉化為“企業價值”和產品價值。
潘氏勝介紹,國家品牌計劃實施20餘年後,2026年有227家企業獲認證,而2003年啟動時僅30家。她將企業品牌建設的瓶頸歸納為五組:部分企業仍未將品牌、研發和創新視為長期必要投資;設計、產品開發、品牌管理和國際營銷能力參差不齊;海外知識產權保護與執法未獲相應重視;不少企業依賴加工和原始設備製造(OEM)模式,在海外建設分銷渠道和自有品牌的能力有限;綠色轉型、數字化轉型、溯源和國際標準正快速抬高品牌“走出去”的門檻。
工貿部提出到2030年有1000種產品達到國家品牌標準,到2035年有5至10個越南品牌進入全球最具價值品牌500強,並將國家品牌帶入全球前25位。為鼓勵企業加大研發、從代工轉向自主品牌(OBM),潘氏勝列出四項政策槓桿:落實輔助工業政策,支持研究、試生產、技術革新和質量檢測;發展共享技術能力,連接企業與研究中心、培訓機構;加強成品製造商與國內輔助工業供應商對接;推動生產率、質量和生產技術改進。她同時說明OEM、ODM與OBM的區別,稱轉型路徑需符合各行業和企業資源條件。
第十次國家品牌評選採用第18/2026/TT-BCT號通知,自2026年4月3日生效,按質量、創新與先鋒能力三組標準評估。質量組側重管理體系、質量政策與投入及質量成果;創新組考察研發、技術、綠色經濟、循環經濟、數字化轉型和人力資源發展;先鋒能力組關注願景、核心價值觀、經營戰略、品牌定位與保護。參評企業和產品還須滿足原產地、知識產權保護以及金融、稅務、環境等守法條件。潘氏勝稱,“領頭企業”不僅指規模大,更要有優質產品、創新能力、清晰品牌戰略和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在貿促工作方面,潘氏勝表示,工貿部將指導貿易促進局從“組織貿促活動”轉向“構建市場與品牌發展生態”。具體方向包括:將國家品牌計劃與重點貿促活動、國際展會、企業論壇及大型分銷商和進口商對接相結合;加強市場信息和企業檔案數字化,發展數字平臺貿促和跨境電子商務推廣;發揮越南駐外商務機構和貿促節點的信息提供、風險預警、對接與核查作用;將貿促與提升競爭力結合,幫助企業滿足標準、品牌、知識產權、數字化轉型和綠色轉型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