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省公安廳交通警察處公佈了一份電子抓拍違章車輛名單,涉及在2026年10月5日至10月11日一週內被記錄的619輛次違反道路交通秩序與安全法的車輛。警方表示,公佈名單是為了讓車主瞭解情況並按規定主動繳納罰款。
從違章類型看,超速佔比最大。交警在巡邏檢查中發現562輛次超速,其中汽車156輛次、摩托車406輛次;自動測速攝像系統另記錄17輛次同類違章。闖紅燈方面,監控攝像系統發現31輛次不遵守交通信號燈指令,包括11輛汽車和20輛摩托車。
其餘違章包括:監控攝像發現5輛次在設有禁止掉頭標誌處掉頭,巡邏檢查和錄像記錄4輛次未按規定地點停車。上述數字均來自興安省交警部門的通報口徑。
同一材料還提到清化省的案例:2026年10月3日至10月11日,鶴城坊一帶的攝像頭記錄到一名摩托車駕駛人4次違章、共8項行為,包括4次本人未戴安全頭盔、3次搭載乘客未戴頭盔以及1次超載載兩人。清化省公安廳交警處已約談當事人並作出行政處罰,罰款總額600萬越南盾,依據涉及第168/2024/NĐ-CP號議定及第238/2026/NĐ-CP號修訂議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