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省公安廳交通警察處公佈了一份電子抓拍違章車輛名單,涉及在2026年10月5日至10月11日一週內被記錄的619輛次違反道路交通秩序與安全法的車輛。警方建議名單上的車主儘快按規定繳納罰款。
從違章類型看,超速佔比最大。交警在巡邏檢查中發現562輛次超速,其中汽車156輛次、摩托車406輛次;自動測速攝像系統另外記錄17輛次同類違章。闖紅燈方面,監控攝像頭髮現31輛次車輛不服從交通信號燈指令,包括11輛汽車和20輛摩托車。
此外,監控攝像頭還記錄到5輛次在設有禁止掉頭標誌處掉頭的車輛,以及4輛次未按規定地點停車、泊車的車輛。警方表示,公佈名單是為了讓民眾瞭解情況並主動依規繳納罰款。
同一材料還提到清化省的案例:當地警方通過攝像頭數據發現,一名2007年出生、住在鶴城坊的摩托車駕駛人,在10月3日至11日期間4次違章、共8項行為,包括4次本人未戴安全頭盔、3次搭載乘客未戴頭盔和1次超載兩人。交警已對其作出行政處罰,罰款總額600萬越南盾,依據涉及第168/2024/NĐ-CP號議定及第238/2026/NĐ-CP號修訂議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