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江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10月17日表示,已結束對陳氏芝(1999年生,安江省安富鄉人)的調查,並將案件材料移送檢察院,建議以“濫用信任侵佔財產”罪對其起訴。警方此前已對案件和嫌疑人立案,並對陳氏芝採取禁止離開居住地的措施,理由是她正在撫養36個月以下的幼兒。

調查結果稱,2025年7月,陳氏芝受僱於安富鄉由T.S(1961年生)擁有的T.K私營企業,負責管理8盤18K金戒指用於銷售。警方認定,她因需要錢款消費、還債和賭博,產生了侵佔所管理黃金的意圖。

據調查,2025年9月3日至11月4日期間,陳氏芝拿走70枚男女款金戒指出售,獲得約14.68億越南盾。上述內容為警方調查結論,嫌疑人是否構成犯罪及最終罪名將由檢察院和法院依法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