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已要求平貴坊人民委員會研究,對清多宿舍區8棟舊公寓的業主和使用者作出強制搬遷決定。這8棟公寓位於平貴坊,編號為I、II、IV、VI、VIII、XI、X、XI等。市人民委員會在加快舊公寓改造進度的文件中作出上述安排。

市建設廳副處長黃黎功長10月初介紹,該項目的補償與安置方案已由原平盛郡人民委員會於2025年6月27日以第4744號決定批准。市人民委員會已同意按該方案搬遷第1、2、8、9、10和11棟。黃黎功長稱,投資方報告顯示超過八成住戶已同意搬遷,投資方正繼續動員其餘住戶。

清多宿舍區建於1968年至1972年前後,主要項目在1975年前完工,共有22棟公寓、約4300套住房,曾被視作西貢當時較現代化的居住區之一。使用數十年後,公寓老化,存在安全隱患。2017年,市人民委員會指定清多住房發展股份公司為這8棟舊公寓改造項目的投資方,規模約73211平方米。

按安排,搬遷完成後由投資方拆除舊公寓並按規推進項目。市人民委員會同時要求財政局指導已完成鑑定的坊結算鑑定費用,並按規定補充地方經費;對63棟需拆除的公寓,要求16個坊核查臨時住房需求、安排安置房源、制定搬遷方案併發放租房補貼。

對不屬於拆除範圍的458棟公寓(509個單元),市人民委員會要求41個坊儘快排查分類、安排改造維修資金,在結構受損區域設置警示並限制人員聚集,同時定期檢查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