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與由挪威、瑞士、冰島和列支敦士登組成的歐洲自由貿易聯盟(EFTA)簽署自由貿易協定。挪威駐越南大使斯坦·伊弗森和瑞士駐越南大使托馬斯·加斯表示,這份協定被視為雙邊經濟合作的里程碑,但須經EFTA各成員國議會批准後才能生效。
談判歷時約14年,其中約7年中斷。瑞士大使加斯稱,談判拉長既因技術壁壘,也因各方戰略優先事項隨時間變化:越南一度集中資源談判與歐盟的自貿協定,EFTA則推進與印度、中國和印度尼西亞等夥伴的談判;近兩年雙方重新投入資源加快進程,挪威擔任EFTA談判代表團團長。挪威大使伊弗森稱,協定文本共74頁、14章。
兩位大使介紹,協定重點涵蓋可持續發展(對接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和知識產權保護,後者涉及高科技投資中的創新保護。市場準入方面,挪威對海產品(包括三文魚)取消關稅,越南的加工咖啡、水果、海產品和紡織品將有更多機會進入挪威及其他EFTA國家市場。
雙方還提到綠色轉型合作:挪威方面關注航運、造船、工業化海水養殖和可再生能源,今年早些時候有6家挪威可再生能源企業赴越南考察,多家水產養殖加工企業參加了在胡志明市舉行的越南國際水產展;瑞士方面可在智能電網、鑄造和低排放水泥等技術領域提供方案,並繼續推動基礎設施、富國和隆城機場基礎設施及質量檢驗等領域投資。
兩位大使均表示,越南企業應主動研究協定承諾,把技術、環境標準視為提升國際競爭力的指引。協定生效前,還需完成EFTA各成員國議會的批准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