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上午,越南與歐洲自由貿易聯盟(EFTA)四個成員國在河內正式簽署自由貿易協定,越南方面稱其為VEFTA。簽約儀式在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見證下進行,越南工貿部部長黎孟雄與瑞士、挪威、冰島和列支敦士登四國代表分別簽署。
據越南工貿部介紹,VEFTA的承諾範圍較廣,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知識產權、政府採購、競爭、中小企業、爭端解決以及貿易與可持續發展等議題,關稅、技術壁壘、衛生與動植物檢疫、海關和貿易防衛等內容也納入協定調整範圍。協定被期望用於推動進出口市場多元化,減少對部分傳統市場的依賴。
貿易數據方面,越南與EFTA國家的貿易額年均接近20億美元。越南向該市場出口水產、鞋類、紡織服裝、機械、電子設備及零部件,並從這些國家進口機械、工業設備、化學品、藥品和生產原料。雙方商品結構具有互補性,被視為擴大貿易往來的空間。
投資方面,截至2025年底,瑞士在越南有234個有效投資項目,註冊資金超過24億美元;挪威有62個項目,註冊資金超過2.01億美元。協定簽署後,投資承諾和更廣泛的合作框架被期望推動EFTA企業赴越尋找機會,前景領域包括高科技、創新、物流、精密機械、工業、能源和醫藥。
協定同時對企業提出更高要求。產品質量、食品安全、檢疫、原產地和可持續發展相關規定,是開拓該市場過程中需要關注的內容。企業需主動了解協定具體承諾、審查生產流程、完善原產地文件並提升產品品質,能否享受貿易優惠還取決於企業自身滿足標準和組織生產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