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警方10月18日上午通報,省公安廳刑事警察機關已對10名嫌疑人作出起訴決定,罪名是“生產、銷售假藥”。案件涉及一個在越南多省市活動的生產、銷售假藥網絡,警方認定其通過社交網絡向全國客戶銷售宣稱治療鼻炎、鼻竇炎、胃病及消瘤的藥品。
警方材料顯示,案件線索最初來自新梅坊公安對1996年出生的當地女子裴氏春(Bùi Thị Xuân)的調查。警方認定她在網絡上銷售假藥,隨後將信息移交省公安廳刑事警察機關核實。2026年6月2日,警方在掌握證據後對裴氏春的住所和工作地點實施緊急搜查,查獲與鼻炎、過敏性鼻炎特效藥經營相關的多件物品和文件,以及79瓶成品藥。
警方認定裴氏春直接參與一個由1972年出生、居住在海防市金成鄉的裴文長(Bùi Văn Trường)為首的製售假藥網絡。6月4日,新梅坊公安與省經濟警察處配合,對裴文長在金成鄉的住所和工作地點實施緊急搜查,查獲與生產、買賣鼻炎、過敏性鼻炎、胃病及消瘤藥品相關的物品、文件和大批成品藥。
調查顯示,裴文長直接組織生產假藥。他利用其父親職業的聲譽和名義,購買各類草藥、西藥以及機器設備,在家中自行生產宣稱治療鼻炎、過敏性鼻炎、胃病和消瘤的產品。他將西藥與藥材混合後包裝、貼標,並虛假宣傳產品“100%由草藥按祖傳秘方製成”。
為打開銷路,裴文長聯繫多名在網絡上有影響力的人員,包括意見領袖(KOL)、頁面和群組管理員,建立廣告和分銷體系。警方認定,2026年2月至6月,裴文長等人通過這一體系向全國數千名客戶銷售鼻炎、過敏性鼻炎藥品,非法獲利約50億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