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公安廳通報,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已對10人作出起訴決定,罪名是“生產、買賣假藥”。調查認定,該團伙由海防市錦城區(Kim Thành)的裴文長(Bùi Văn Trường,1972年生)為首,在多地生產、銷售宣稱治療鼻竇炎、過敏性鼻炎、胃病及消瘤的藥品。
案件線索來自新梅坊(Tân Mai)公安的排查。警方認定,1996年出生的裴氏春(Bùi Thị Xuân,住新梅坊)在網絡空間買賣假藥,隨即將材料移交乂安省公安廳調查機關繼續核實。6月2日,警方在掌握證據後對裴氏春的住所和工作地點實施緊急搜查,查獲與“特效治療鼻竇炎、過敏性鼻炎”藥品經營有關的物品及79瓶成品藥,並認定她直接參與了這一跨省市假藥產銷網絡。
6月4日,新梅坊公安與乂安省公安廳經濟警察處配合,對裴文長位於海防市錦城社的住所和工作地點實施緊急搜查,查獲與生產、買賣鼻竇炎、過敏性鼻炎、胃病及消瘤藥品相關的物品和大量成品藥。警方認定裴文長直接組織生產假藥:他利用其父親職業聲譽的名義,購入各類草藥、西藥以及機器設備,在家中自行生產對外宣稱可治療上述疾病的藥品。
警方指出,生產過程中不遵守流程,成分也未精確計量。裴文長將西藥與藥材混合後包裝、貼標,並虛假宣傳產品“100%由草藥製成”、依據“祖傳配方”。為讓產品迅速進入各地市場,他與網絡上有影響力的人(KOL、頁面和群組管理員)勾結,搭建廣告和分銷體系;下線收貨後再分裝、包裝、自行印製標籤並加價轉售。
警方認定,2026年2月至6月,裴文長等人通過上述網絡向全國數千名客戶銷售鼻竇炎、過敏性鼻炎藥品,非法獲利約50億越南盾。搜查中,職能部門查獲2萬瓶藥品、100多公斤製藥原料、2臺磨藥機、1臺工業烘乾機以及8.5億越南盾現金。上述指控與涉案金額均以警方通報為準,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