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乂安省警方10月18日通報,已對一起製售假藥案中的10名被告作出起訴決定。該團伙被指由海防市54歲男子裴文長組織,生產並銷售宣稱治療鼻竇炎、過敏性鼻炎、胃病和腫瘤的假藥,通過社交媒體銷往全國,非法獲利約50億越南盾。

案件源於乂安省新梅坊公安發現當地30歲女子裴氏春在社交媒體上銷售假藥。擴大調查後,警方認定春參與了由裴文長組織的製售假藥網絡,該網絡在多地活動。乂安省公安廳經濟警察處與新梅坊公安聯合對裴文長在海防市金城社的住所和工作場所進行緊急搜查,查獲大量文件、機器、原料和成品藥。

初步調查顯示,裴文長利用其父親職業聲譽,組織生產宣稱治療鼻竇炎、過敏性鼻炎、胃病和腫瘤的產品。他購買草藥、西藥和機器設備在家中自行生產,調製過程不遵守流程,成分未準確量化。他將西藥與藥材混合後包裝、貼標,並宣傳產品為“祖傳秘方”100%由草藥製成。

為擴大市場,裴文長聯繫多名擁有眾多關注者的社交媒體賬戶所有者,建立廣告和分銷系統。同夥收貨後繼續分裝、包裝、印製標籤、宣傳並銷售。2026年2月至6月,該團伙通過社交媒體向全國數千人銷售治療鼻竇炎和過敏性鼻炎的藥物,獲利約50億越南盾。

執法部門查獲2萬瓶藥品、超過100公斤製藥原料、2臺磨藥機、1臺工業烘乾機和8.5億越南盾現金。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