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10月18日表示,已就“生產、買賣假藥”罪名對一起案件立案起訴,並對10名被告作出起訴決定。調查機關認定,該團伙在多個省市活動,由居住在海防市的金成鄉人裴文長(1972年生)為首。
據調查,裴文長直接組織生產假藥。他利用父親職業的聲譽和名義,購入草藥、西藥以及機器設備,自行生產被宣傳為可治療多種疾病的藥品。生產過程中不遵守流程,也不準確計量成分;他將西藥與藥材混合後包裝、貼標,並虛假宣傳產品是依照“祖傳秘方”100%由草藥製成。
為擴大市場,裴文長聯繫了一些在網絡上有影響力的人(KOL)以及各頁面、群組的管理員,為產品做廣告並分銷。下線收到貨物後繼續分裝、包裝、自行印製標籤,再廣告並銷售給消費者以牟利。調查機關認定,2026年2月至6月,裴文長等人通過上述網絡廣告和分銷系統,向全國數千名顧客銷售標稱“祖傳東醫”、宣傳治療鼻竇炎和過敏性鼻炎的藥品,非法獲利約50億越南盾。
案件的發現始於對裴氏春(1996年生,住乂安省新梅坊)的調查。警方發現她有在網上銷售假藥的跡象,2026年6月2日對其住所和工作場所進行緊急搜查,查獲與經營宣傳治療鼻竇炎、過敏性鼻炎藥品相關的多份材料以及79瓶成品藥。根據其供述和收集到的材料,調查機關認定她參與了上述團伙。6月4日,警方繼續對裴文長的住所和工作場所進行緊急搜查。
搜查中,職能部門查獲約2萬瓶成品藥、100多公斤用於製藥的原料、2臺磨藥機、1臺工業烘乾機以及8.5億越南盾現金。乂安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表示,正繼續依法調查處理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