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公安廳通報,偵查機關已對10名嫌疑人作出起訴決定,罪名是“生產、買賣假藥”。案件由新梅坊公安在發現一名女子通過網絡銷售假藥後移交省公安廳偵查機關進一步核實。

據乂安省公安廳通報,6月2日,警方在掌握證據後對嫌疑人裴氏春(1996年生,住新梅坊)的住所和工作地點進行緊急搜查,查獲與治療鼻竇炎、過敏性鼻炎特效藥經營活動相關的多件物品和文件,以及79瓶成品藥。警方認定裴氏春直接參與一個由海防市金成鄉人裴文長(1972年生)為首的製售假藥網絡,該網絡活動範圍涉及全國多個省市。

6月4日,新梅坊公安與乂安省公安廳經濟警察處配合,對裴文長位於海防市金成鄉的住所和工作地點進行緊急搜查,發現並扣押與生產、買賣鼻竇炎、過敏性鼻炎特效藥、胃病藥和消瘤藥相關的多件物品和文件,以及大量成品藥。警方認定裴文長直接組織生產假藥。

調查顯示,裴文長利用其父親職業的聲譽和名義,購買各類草藥、西藥以及機器設備,在家中自行生產被宣傳為治療鼻竇炎、過敏性鼻炎、胃病和消瘤的產品。生產過程不遵守流程,成分未精確計量;他將西藥與藥材混合後包裝、貼標,並虛假宣傳產品“100%由草藥製成”、系“祖傳配方”。

為讓產品迅速接觸全國多地客戶,裴文長與一些在網絡上有影響力的人員(KOL、頁面和群組管理員)勾結,建立廣告和分銷體系。其他涉案人員收到貨後繼續分裝、包裝、自行印製標籤並宣傳後轉售給消費者牟利。警方認定,2026年2月至6月,裴文長等人通過上述網絡向全國數千名客戶銷售鼻竇炎、過敏性鼻炎藥品,非法獲利約50億越南盾。

搜查過程中,職能部門扣押2萬瓶藥品、100多公斤製藥原料、2臺磨藥機、1臺工業烘乾機以及8.5億越南盾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