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設部已致函項目管理方,要求對Cam Lo-La Son高速擴建項目中不具備財務能力的承包商採取措施,並明確在多次提醒後仍無改善的承包商須按合同處理,將工程量調配或削減給有能力的承包方。該段高速公路截至2026年10月中旬累計施工產值僅達合同金額的近43%,比計劃落後31%。
建設部在文件中要求項目管理委員會領導須經常到現場,與地方配合在2026年10月內完成全部徵地拆遷工作;同時逐一核查每個承包商、每個標段、每個施工面的人力、機械、設備、材料、財務資源以及每天組織2至3班施工的能力,對照已批准的詳細進度判斷各承包商的完成能力。文件點名Khánh Hòa公司、Trường Thịnh公司、Sơn Hải公司、Trường Sơn公司等,稱若其在被提醒警告後仍無轉變,須立即按合同採取措施。
項目管理方報告顯示,截至2026年10月中旬,項目累計施工產值接近合同金額的43%,落後計劃31%;承包商投入143個施工面、逾1100名人員和近600臺機械設備。2026年安排資金超過4400億越南盾,已撥付逾1300億越南盾,相當於計劃的30%以上。項目管理方將燃料和材料價格高企、石料及瀝青供應緊張列為影響進度的原因之一,並提到Petrolimex通知2026年10月因貨源耗盡停止供應新加坡瀝青。
項目管理方還指出部分承包商存在主觀因素:Trường Thịnh集團股份公司缺少人員施工橫向涵洞、地下通道和部分橋梁,缺少運土車輛,多次因材料調運慢停工;Sơn Hải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因等待特殊機制下的採石場手續而未使用商業購買石料,2026年9月28日Quảng Trị省人民委員會已向其發放Diên Sanh採石場開採許可證,但該承包商尚未集結石料用於瀝青混凝土路面;Khánh Hòa公路建設與管理股份公司進場較慢,橋梁及碎石基層、水泥加固碎石基層、瀝青混凝土攤鋪均滯後。
建設部同時要求設計諮詢單位嚴格履行作者監督責任、經常到場及時處理施工中的調整和增補項目,特別在Bồ河橋梁施工中派出橋梁工程師;監理諮詢須按業主要求和進度及時補充人員,確保質量評估獨立、客觀、透明。承包商須與地方配合徵地拆遷、支持居民搬遷,並對進度和質量承擔合同責任,不得以進度換質量。
建設部強調項目管理委員會須將撥付結果作為評價負責人和領導班子完成任務的標準,儘快完善已完成工程量的驗收付款資料,避免積壓影響撥付計劃。項目全長約99公里,途經Huế市近63公里和Quảng Trị省逾36公里,由2車道擴建為4車道,路基寬22至23.25米,總投資近6500億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