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公安廳10月18日通報,已對以裴文長(Bùi Văn Trường,1972年生,海防市金城鄉)為首的製售假藥團伙立案偵查,並對10名涉案人員以“生產、買賣假藥”行為提起公訴。警方認定該團伙在全國多個省市活動,通過社交網絡影響者、頁面和群組管理員搭建廣告與分銷體系。

案件由新梅坊公安在掌握情況後移交乂安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警方確定裴氏春(Bùi Thị Xuân,1996年生,住新梅坊)在網絡上買賣假藥,在證據齊全後對其住所和工作地點緊急搜查,查獲與鼻炎、過敏性鼻炎特效藥經營相關的多件物品、材料及79瓶成品藥。裴氏春被認定為該團伙的直接參與者。

對裴文長住所和工作地點的緊急搜查中,警方查獲與生產、買賣鼻炎、過敏性鼻炎藥、胃病藥及消瘤藥相關的物品、材料和大批成品藥。警方認定裴文長直接組織生產假藥:他購買各類草藥、西藥及機器設備在家中自行生產,生產過程不遵守流程、成分未準確計量,將西藥與藥材混合後包裝、貼標,並虛假宣傳產品“100%由草藥製成”“祖傳秘方”,可治療鼻炎、過敏性鼻炎、胃病和消瘤。

警方稱,裴文長與網絡上有影響力者(KOL、頁面和群組管理員)勾結建立廣告和分銷體系;下線從裴文長處收貨後再分裝、自行印製標籤、宣傳並轉售給消費者牟利。警方認定,2026年2月至6月,裴文長及涉案人員通過該體系向全國數千名客戶銷售鼻炎、過敏性鼻炎藥,非法獲利約50億越南盾。

搜查中,職能部門共查獲2萬瓶成品藥、100多公斤製藥原料、2臺磨藥機、1臺工業烘乾機及8.5億越南盾現金。截至2026年10月17日,乂安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已對該案立案,並對裴文長為首的10名涉案人員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