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10月18日下午舉行分組討論,審議2026年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7年計劃草案。國會代表、中央宣教部副部長裴懷山在發言中提出,文化在方針政策中佔有重要位置,但在經濟社會發展指標體系中沒有得到相應體現。

裴懷山援引國會文化與社會委員會的審查報告指出,2027年計劃草案“文化、社會”組的14項指標中沒有直接涉及文化的指標;“文化產業增長約10%”這一指標被放在經濟組,且尚無計算方法。他提出,若將文化視為發展的基礎與動力,國會和民眾需要以何種標準跟蹤評估這一理念的落實。

他建議補充具體、有原始數據且可核驗的文化指標,近期可考慮國家財政文化支出比例、基層文化機構常態化有效運行比例以及文化產業各行業增長率。對於文化產業約10%的增長目標,需明確計算方法、行業範圍和統計責任機構,否則指標再具雄心也難以準確評估。

在文化產業方面,裴懷山主張從完善制度轉向確保執行效果,完善版權、公共資產、公私合作、創意空間、社會資源動員和文化產品投資等機制,並在審議《文化產業發展法》草案時優先納入能實際破解瓶頸的規定。他還提出加強文化產業與旅遊、貿易、技術和數字經濟的聯動。

裴懷山引用數據稱,2026年前九個月越南接待國際遊客約1768萬人次,同比增長14.5%。他認為旅遊可持續增長不能只以客流量衡量,還應計入消費水平、停留時間、文化產品消費能力以及當地社區獲得的收益。

在基層文化設施方面,他提出在兩級地方政府模式下按新行政地界梳理文化機構網絡,並從“有文化館”轉向“有對民眾有用的文化活動”,以使用頻率、活動質量和吸引社區能力評估機構成效。針對河內,他提出應發揮遺產、機構體系、公共空間和創意資源等優勢,同時保障中心城區與郊區居民獲得優質文化服務的機會。

裴懷山還提到數字環境中的虛假信息、違規廣告和跨境平臺有害內容等挑戰,尤其是對青少年的影響。他認為除處理違規行為外,還需提升數字文化能力、信息辨識技能和平臺責任,並創造條件讓兒童和青年學習藝術、瞭解遺產、發展創意能力。

他就2027年政府施政提出三項建議:梳理完善經濟社會發展計劃中的文化指標體系,明確統計方法、負責機構和向國會報告機制;就國家文化發展目標計劃進度提交專題報告,說明資金撥付偏低的原因及各級各環節責任;將民眾文化受益程度與文化產業對經濟的貢獻作為相互補充的兩項衡量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