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公安局經濟警察處(PC03)10月18日作出決定,對1976年出生的中國籍男子SUN YUPENG(音譯孫鵬)提起公訴並下達逮捕令,對其採取臨時拘留措施。警方指控其犯有“侵犯工業產權罪”,依據是越南《刑法》第226條第2款。該條款適用於違法所得、權利人損失或侵權貨物價值達到較高門檻的情形。

警方初步調查顯示,“恆杜牧”(Hằng Du Mục)商標由越南知識產權局授予阮公豪(Nguyễn Công Hảo),他是恆杜牧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理。阮公豪將該商標交給女兒阮氏泰恆(Nguyễn Thị Thái Hằng,TikTok博主“恆杜牧”)在TikTok銷售活動中使用。自2022年起,孫鵬與當時的妻子阮氏泰恆共同進口和經營紅棗產品。

警方認定,孫鵬明知“恆杜牧”商標權屬於阮公豪,且未經允許不得擅自轉讓、轉交或授權第三方生產、使用該商標。但與阮氏泰恆離婚後,孫鵬成立了“易陽公司”(Công ty Dịch Dương)自行經營帶有“恆杜牧”商標的紅棗產品,未獲得阮公豪許可。

警方對位於胡志明市新山坊新山路45號的易陽公司倉庫進行搜查,孫鵬是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搜查中發現28,794公斤帶有“恆杜牧”商標的紅棗,原產地為中國。警方稱,檢查時這批貨物未能出示發票和憑證,估計價值約15億越南盾。案件正由職能機關依法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