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公安局經濟警察處已對孫鵬(Tôn Bằng)作出起訴並實施逮捕,指其未經許可使用“恆杜牧”(Hằng Du Mục)品牌經營紅棗。警方通報稱,此案是在知識產權違法行為專項執法行動中發現的。

調查顯示,“恆杜牧”商標由阮功好(Nguyễn Công Hảo)註冊持有,他是恆杜牧有限責任公司經理。阮功好隨後授權女兒阮氏泰恆(Nguyễn Thị Thái Hằng,即網紅“恆杜牧”)在TikTok上經營使用。自2022年起,孫鵬與當時的妻子阮氏泰恆共同進口、經營紅棗。

警方認定,孫鵬知道該商標歸阮功好所有,使用須經權利人同意。但兩人離婚後,孫鵬成立易陽公司(Công ty Dịch Dương),在未獲權利人同意的情況下,以“恆杜牧”品牌經營紅棗。

警方檢查孫鵬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易陽公司位於新山坊的倉庫時,發現逾28.7噸標有“恆杜牧”品牌、產地中國的紅棗,貨值約15億越南盾,且未能出示發票和憑證。警方表示,案件仍在依法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