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上午,越南與歐洲自由貿易聯盟(EFTA)四個成員國——瑞士、挪威、冰島和列支敦士登——在河內簽署自由貿易協定。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出席並見證簽字儀式。越方常務副總理範嘉足、外交部長黎懷忠、工貿部長黎孟雄、財政部長吳文俊等,以及EFTA成員國代表——列支敦士登首相兼財政部長布麗吉特·哈斯、瑞士聯邦主席兼經濟部長居伊·帕姆蘭、冰島外交部長索爾傑爾杜爾·卡廷·貢納斯多蒂爾、挪威外交部國務秘書阿斯特麗德·貝格莫爾——出席儀式。

協定簽署後,還需經各國國會批准才能正式生效。越南與EFTA的談判於2014年啟動,至2026年7月結束。EFTA成立於1960年,現有四個成員國,均為全球創新領先國家。

該協定承諾範圍全面,涵蓋貨物貿易(包括關稅、技術性貿易壁壘、衛生與植物檢疫措施、海關和貿易防禦)、服務貿易、投資、知識產權、政府採購、競爭、中小企業、爭端解決、貿易與可持續發展等領域。越方期望協定為出口市場多元化創造新機會,提升越南企業競爭力,推動企業更深入參與全球價值鏈,並幫助越南吸引高質量投資、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

目前越南主要向EFTA市場出口水產品、鞋類、紡織品、機械設備、電子及零部件,同時從EFTA進口機械設備、工業設備、化學品、藥品和生產原料。截至2025年底,瑞士在越南有234個投資項目,註冊資金超24億美元;挪威有62個項目,註冊資金超2.01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