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家銀行已發佈第9608/NHNN-CSTT號文件,要求各信貸機構和外國銀行分行同步實施降低利率的措施,以穩定宏觀經濟、控制通脹、支持增長並保障銀行系統安全。文件明確,各銀行須集中資源、節約成本、分享利潤,推動整體利率水平下降。
根據文件要求,期限在6個月及以上的存款掛牌利率須至少下調0.5個百分點。國家銀行同時要求各信貸機構不得競相提高存款利率,不得進行不正當競爭導致貨幣市場不穩定。
在貸款方面,各銀行須對生產經營和優先領域實施1.5至2個百分點的利率降幅,以支持客戶獲得資金用於經濟活動。國家銀行還要求信貸增長必須安全、有效,資金優先投向生產經營、優先領域和經濟增長動力,包括重點工程和項目,以及科技、創新、數字化轉型、綠色轉型、數字經濟、綠色經濟、循環經濟、教育培訓和文化工業等領域。
國家銀行強調,擴大貸款必須與控制質量並行,絕對不能降低信貸條件標準或用信貸質量換取貸款規模增長。銀行須經常審查資金籌集結構,嚴格控制短期資金用於中長期貸款,提高中長期資金比重,以限制流動性風險和期限錯配。
文件還要求銀行審查內部規定和信貸產品,提高評估質量,核實借款需求的真實性,及時發現並處理客戶提供不實信息或使用資金錯誤目的的情況。對於潛在風險領域、大額債務客戶和關聯客戶群體,銀行須加強信貸控制,識別共同管理、共同擔保資產或共同還款來源等風險。
國家銀行表示,從現在到2026年底,不遵守政府、總理和國家銀行關於利率指導的信貸機構,或進行不正當競爭導致市場不穩定的銀行,可能依法受到處理。根據風險性質和程度,國家銀行可調整2026年剩餘時間的信貸增長指標,或要求銀行實施更高的安全比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