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廣寧省公安廳安全調查機關已結束對一起組織中國公民非法入境案的調查,建議以“組織他人非法入境”罪對主犯黎玉寶(Lê Ngọc Báu,2000年生,清化省壽春鄉人)提起公訴。該案涉及26名中國公民,黎玉寶在潛逃近八個月後於2026年7月在嘉萊省被抓獲。
據廣寧省公安廳通報,黎玉寶在芒街市從事自由職業期間,結識一名會說越南語、綽號“雞”的中國籍男子。該男子以每人150萬越南盾的報酬僱黎玉寶組織中國公民非法入境越南,並負責準備運輸工具。2025年4月初,黎玉寶邀約陳玉春(Trần Ngọc Xuân,1985年生,廣寧省茶古人)和阮玉英(Nguyễn Ngọc Anh,1995年生,清化省定新鄉人)參與,安排兩人到海上蠔架取船接人,再運至黎玉寶指定地點。每成功帶入一人,陳玉春和阮玉英各獲50萬越南盾。
2025年4月16日和18日,該團伙實施兩次運輸,共將26名中國公民非法帶入越南。作案後,黎玉寶逃離居住地。2025年12月5日,廣寧省公安廳安全調查機關對黎玉寶發佈通緝令。2026年7月28日,黎玉寶被廣寧省公安廳刑警機關抓獲,並移交安全調查機關繼續處理。
2026年10月18日,安全調查機關宣佈結束調查並建議起訴黎玉寶。目前尚未見法院受理或開庭信息,陳玉春和阮玉英的處理情況也未在通報中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