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廣寧省公安廳偵查安全機關已結束對一起組織中國人非法入境案的調查,建議以“組織他人非法入境”罪起訴主犯黎玉寶(Lê Ngọc Báu)。據廣寧省公安廳10月18日發佈的信息,黎玉寶2000年出生,常住清化省壽春鄉。
調查認定,黎玉寶在芒街市一帶自由職業期間,結識一名綽號“雞”的中國男子。該男子會講越南語,以每人150萬越南盾的報酬僱黎玉寶組織中國人非法入境越南,並負責準備運輸工具。黎玉寶答應後,於2025年4月初邀約1985年出生、常住廣寧省茶古坊的陳玉春和1995年出生、常住清化省定新鄉的阮玉英參與。
根據分工,陳玉春和阮玉英到海上蠔排取船,接載中國人後運至黎玉寶指定地點。每成功帶入一人,兩人按約定獲付50萬越南盾。2025年4月16日和18日,該團伙實施兩次運輸,共將26名中國人非法帶入越南。
作案後,黎玉寶逃離居住地。2025年12月5日,廣寧省公安廳偵查安全機關對其發佈通緝令。2026年7月28日,黎玉寶被廣寧省公安廳刑事警察機關逮捕,並移交偵查安全機關繼續處理。目前,案件已進入建議起訴階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