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警方10月18日通報,已對50歲中國籍男子孫鵬(Sun Yupeng,音譯)作出刑事立案、起訴被告並下達逮捕令予以羈押,罪名是侵犯工業產權,依據是《刑法》第226條第2款。警方稱,此案由經濟警察科在打擊侵犯知識產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中偵破。
據胡志明市公安局參謀處代表通報,經濟警察科在行動中發現孫鵬使用“Hằng Du Mục”商標經營紅棗產品。調查認定,該商標已由知識產權局授予阮公好(Nguyễn Công Hảo)——恆游牧有限責任公司(Công ty TNHH Hằng Du Mục)經理——商標註冊證,阮公好交由親生女兒阮氏泰恆(Nguyễn Thị Thái Hằng,即TikToker Hằng Du Mục)通過TikTok應用經營銷售。孫鵬是阮氏泰恆的前夫。
警方稱,自2022年起,孫鵬與當時的妻子阮氏泰恆進口並經營紅棗。孫鵬明知“Hằng Du Mục”商標由阮公好註冊為所有權人,且未經商標權人同意不得轉讓、轉授或授權第三方生產,不得在授權範圍外使用該商標。但與阮氏泰恆離婚後,孫鵬利用該商標此前已為消費者所知的知名度,成立葉陽公司(Công ty Dịch Dương),未經阮公好許可,單獨經營“Hằng Du Mục”品牌紅棗產品。
胡志明市警方對新山街新山坊葉陽公司倉庫進行搜查,結果發現28,794公斤“Hằng Du Mục”品牌紅棗,原產地中國,無法出示發票憑證,價值約15億越南盾。孫鵬為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根據收集到的材料,胡志明市公安調查機關(經濟警察科)已作出刑事立案決定、起訴被告決定,並對孫鵬下達逮捕令予以羈押。警方表示,此案體現了落實政府總理第38/CĐ-TTg號公電要求、在全國範圍開展打擊和制止侵犯知識產權行為高峰行動的精神,即嚴肅處理、沒有禁區、沒有例外,不論違法者是越南公民還是外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