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6日,據《青年在線》消息,金甌省人民議會剛剛起草了一項關於支持因行政區劃變更而到金甌省工作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的政策決議。
根據該決議,支持對象為正在享受國家預算或公立事業單位收入來源工資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他們在省合併後從薄遼省調動到金甌省工作。
預計每人每月支持總額超過220萬越南盾,自有權機關作出安排、合併決定之日起兩年內。包括租房費用支持120萬越南盾/人/月,交通費用支持52萬越南盾/人/月,以及生活費支持50萬越南盾/人/月。
金甌省從省級國家預算和其他合法來源安排實施該政策的經費。
據金甌省人民委員會報告,薄遼省黨、政府、陣線和團體機關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到金甌省新的行政單位工作的總人數為1734人。
在省合併初期,金甌省的總體方案是優先繼續保留在金甌省的工作場所作為主要辦公地點。必要時,暫時使用在薄遼省的工作場所或金甌省的其他多餘辦公地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