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路局第二公路管理區已致函乂安省交通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要求對沿海公路沿線限速標誌進行排查,拆除已完工或停工路段上不再需要的40公里/小時限速牌。第二公路管理區副經理阮德勇10月19日表示,這一要求是在多名司機反映該路段限速標誌過密之後提出的。
據第二公路管理區通報,司機和交通參與者反映,從宜山經濟區至會門橋交匯點一帶的沿海公路上,施工標誌和40公里/小時限速標誌設置過多,連已完工、不再施工的路段也存在,例如原瓊瑠縣境內路段。該管理區要求,對已完工或停工路段,應按現行規定儘快拆除限速標誌。
對於仍在施工的路段,第二公路管理區提出,只有確有必要時才設置臨時限速標誌,且範圍應限於施工區域,同時按QCVN 41:2024/BGTVT技術規程和已批准的交通組織方案補充過渡限速標誌並調整設置間距。對確需限速保障安全的位置,如路口、居民密集區和視線受限區域,應檢查評估並確定符合技術標準或實際通行條件的速度,再用符合規程的正式標誌替換臨時標誌。
乂安省交通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負責人表示,項目已完工但尚未移交投入運營,部分地點施工單位仍在清理和完成樁柱、標誌系統,路口處的40公里/小時限速牌是為保障安全而設。該負責人稱,接下來將逐步排查拆除已完工地點和路口的標誌,項目預計於2026年底移交投入運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