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人民委員會主席近日簽署決定,批准醫療領域兩項行政審批事項的內部流程和電子辦理流程。這兩項事項屬於河內市人民委員會主席依《首都法》權限處理的範圍,分別是承認外國主管機關或組織頒發的執業許可證、以便在越南簽發診療執業許可證,以及允許河內市管理的診療機構在專業方面應用特別類技術。

根據決定,河內市行政手續公共服務中心將牽頭,會同衛生廳、市人民委員會辦公室及相關機關單位,依據獲批的內部流程,在市行政手續辦理信息系統上配置電子流程。衛生廳和市人民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執行,並在該系統上完整更新檔案處理步驟和辦理結果。該決定自簽署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