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稅務局對Hà Đô集團股份公司(股票代碼HDG,胡志明市證券交易所上市)作出稅務行政處罰決定,合計追繳稅款、罰款及滯納金超過30億越盾。該公司已就收到處罰決定一事進行信息披露。

根據處罰決定,Hà Đô集團被認定在增值稅申報中存在購入商品、服務發票不符合抵扣條件的情形;在企業所得稅方面,公司列支了部分不合理、不合規的費用,並少申報營業收入。此外,公司還被認定有兩張發票開具時點錯誤。

罰款方面,因申報錯誤導致少繳稅款被罰逾4.695億越盾;因2025年6月增值稅申報表指標填報錯誤但未造成少繳稅款被罰650萬越盾;因發票開具時點錯誤被罰350萬越盾。公司還須補繳欠稅近23億越盾及滯納金近2.531億越盾,滯納金計算至2026年9月30日,此後由企業自行計算並繳納至足額入庫之日。

稅務部門要求Hà Đô集團及時、足額將上述款項繳入國家預算,補救措施的履行期限為收到處罰決定之日起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