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瀏覽了胡志明市就業服務中心提供的免費職業培訓名單後,42歲的阮明通先生評論道“沒有適合我的職業”。
通先生曾是一家外資企業的司機,但因公司轉向外包而失業。在等待新工作期間,他申請了失業救濟金。根據他11百萬越南盾的保險工資,相當於實際收入,他每月獲得6.6百萬越南盾。單身生活,開銷不大,他認為這筆錢“還算可以”,並曾考慮過如果找到合適的職業培訓課程就參加。

根據2013年《就業法》的規定,失業人員可以獲得相當於離職前六個月平均工資60%的失業救濟金,並獲得職業培訓支持。培訓時間最長6個月,每月支持不超過1.5百萬越南盾,旨在幫助勞動者提高技能,早日重返勞動力市場。
然而,在仔細查看了培訓目錄後,通先生表示只有B2駕照課程適合他,而他已經有了駕照。其他如理髮、美甲、縫紉、化妝、烹飪等職業,他認為“只適合女性”。至於工業電力和辦公信息技術等職業,“學完後很難找到比司機更好的工作”。
“起初我想如果有比開車更好的職業,我會報名學習,但看完後發現不適合”,他說,並認為如果一個像他這樣只讀完小學的人都不覺得合適,那麼那些擁有大專、大學學歷的勞動者就更難接觸到這項政策了。
像通先生這樣的情況並非個別。儘管被視為伴隨失業救濟金的重要權益之一,職業培訓支持政策多年來並未發揮有效作用。根據越南社會保險的數據,今年前三個月,全國有超過118,000人領取失業救濟金,但只有3,081人報名參加職業培訓,佔2.6%。
在胡志明市,市社會保險機構的統計顯示這一比例也非常低。2020年,全市有超過188,000人領取失業救濟金,但只有近6,000人參加職業培訓(3.1%)。到2023年,有超過162,000人領取救濟金,參加職業培訓的人數僅超過1,000人,即不到1%。
胡志明市社會保險副局長陳勇河認為,當前的職業培訓支持政策存在許多不足,使得勞動者不感興趣。其中一個原因是大多數培訓課程都是初級水平,即只教授基礎知識。培訓後,勞動者很難找到比原職業收入更好的新工作。
經濟學家Clemente Pignatti與ILO越南共同完成的《越南失業保險:實踐與政策建議》報告也指出了導致職業培訓比例低的原因。其中包括:培訓內容與實際需求不符;教學技能不符合企業要求;勞動者對培訓機構的質素缺乏信心;以及由於嚴格的入學要求,難以接觸到中級、高級職業培訓——這些是幫助職業轉換的水平。
胡志明市社會保險副局長陳勇河表示,職業培訓支持政策的成功不應以參與人數來衡量,而應以培訓後的技能質量和滿足市場需求的程度來衡量。
“重要的是勞動者的技能是否提高,市場是否需要這些技能,企業是否願意招聘?”他說。目前,許多職業培訓課程仍然根據合作職業學校的供應能力組織,而不是基於市場和學員的實際需求。
陳先生認為,政策不應僅集中於教授新職業——這本身並不吸引人——而應擴展到提高能力和技能水平的方向。培訓職業應基於市場需求或企業的具體訂單。
在財務方面,他認為當前的職業培訓支持水平——每月固定1.5百萬越南盾,最多6個月——並不合適。“這個水平只夠初級課程。大專、大學學歷的人如果參加額外學習,只能是‘瞭解一下’,並不能真正提高人力資源質量”,他指出。
為了提高效率,陳先生建議支持水平應根據學費、當地條件和可能的承諾來定。如果學員未能完成課程,可能需要退還費用以避免濫用。

曾在平政縣一家機械公司負責培訓工作的阮文雄先生認為,支持企業培訓、提高技能以留住勞動力的政策雖然存在,但難以接觸。根據規定,每位勞動者每月最多可獲得一百萬越南盾的支持,為期6個月。
“然而,為了獲得支持,企業必須證明正面臨財務困難並有大規模裁員的風險”,雄先生說。他認為,這一條件使得政策幾乎無法發揮效果。“如果企業真的陷入這種情況,他們通常會選擇直接裁員,沒有時間計劃申請支持”,他解釋道。
他認為這種方法是消極的,與基金主動預防失業的目標相反。因此,需要修改規定,使其更加靈活,簡化手續,以鼓勵企業早期留住和提高勞動力能力。
在提交給內務部就業局的報告中,專家Clemente Pignatti建議《就業法》需要修改,以擴大覆蓋範圍和多樣化職業培訓計劃,適應勞動力市場的轉變趨勢。
他建議調整過於僵硬的財務規定,如支持上限或培訓時間,為學員提供更靈活的條件。同時,隨著培訓質量和效率的提高,政策也需要增加受益者的責任。
因此,技能低下或長期失業的勞動者應強制參加職業培訓課程。如果不報名或經常缺席,這可能是暫停失業救濟金的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