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機關10月20日通報,已就一個跨省盜狗、加工並銷售狗肉的團伙起訴11名嫌疑人,罪名是“盜竊財產”。其中4人是長期收購狗肉的買家,交易金額超過8.6億越南盾,對應狗肉估計超過10噸。

據通報,10月18日,調查機關對阮龍雲(Nguyễn Long Yến Vân,1986年生,居住在同奈)、梁氏草(Lương Thị Thảo,1994年生,居住在海防)、丁文盛(Đinh Văn Thịnh,1996年生,居住在興安)、鄧氏壽(Đặng Thị Tho,1988年生,居住在寧平)和阮氏玉(Nguyễn Thị Ngọc,1985年生,居住在河內)作出起訴決定併發出逮捕令,對其實施暫予羈押。警方稱,草、盛、壽、玉4人經常從雲處購買狗肉轉售。

交易數據顯示,這4人共轉賬超過8.6億越南盾,對應狗肉估計超過10噸。初步調查認定,這批貨物沒有發票和憑證證明來源,沒有檢疫印章,有疑似電擊痕跡,並以低於市場的價格出售。在調查機關,4人供稱知道狗肉來源於盜竊,仍予收購以牟利。

案件源於10月初胡志明市及周邊地區居民連續反映狗只失竊。10月8日,胡志明市公安局刑事警察科會同地方公安檢查阮伯龍(Nguyễn Bá Long,1997年生)位於同奈省隆平坊第14街區的住所。該房屋用鐵皮圍封,內部設有加工、屠宰動物的區域。警方在院內停放的汽車中發現21只已死亡狗只,總重304.6公斤,以及疑似自制電擊槍的設備;搜查中還查獲32只已宰殺狗只,重近420公斤,以及57只已宰殺貓只,重逾170公斤,存放在泡沫箱和冰櫃中。

初步調查顯示,阮清廉(Nguyễn Thanh Liêm)駕駛汽車載團伙尋找狗只,阮玉智(Nguyễn Ngọc Trí)使用電擊設備,阮玉妮(Nguyễn Ngọc Nhi)將狗只收集上車。盜得的狗只運回龍家分類、初加工和銷售。阮文協(Nguyễn Văn Hiệp)和阮文果(Nguyễn Văn Quả)知道財產來源仍參與初加工、協助銷售。僅10月7日晚至8日晨,該團伙被認定盜竊21只狗。10月9日,調查機關以“盜竊財產”罪起訴龍、廉、智、妮、協、果6人。

擴大調查後,警方查明雲與龍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共同商議組織盜狗、盜貓出售。雲負責通過社交媒體尋找客戶、議價、接單和管理錢款;龍組織打包,通過客運車輛寄往各收購點;錢款轉入雲管理的賬戶後再分給團伙。胡志明市警方表示,正在繼續核實相關盜竊案件,查明全部贓物來源並確定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