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警方10月20日表示,已對一個跨省盜狗、宰殺並銷售狗肉的團伙共11名嫌疑人以“盜竊財產”罪提起公訴。其中,10月18日,調查機關對阮龍燕雲(1986年生,常住同奈省)、梁氏草(1994年生,常住海防市)、丁文盛(1996年生,常住興安省)、鄧氏施(1988年生,常住寧平省)和阮氏玉(1985年生,常住河內市)作出起訴決定並下達逮捕令,予以臨時羈押。
警方稱,梁氏草、丁文盛、鄧氏施和阮氏玉是經常從阮龍燕雲處購買狗肉再轉售的4個收購點。交易數據顯示,這4人共轉賬超過8.6億越南盾,對應狗肉數量估計超過10噸。初步調查認定,這些貨物沒有發票和憑證證明來源,沒有檢疫印章,有疑似電擊留下的痕跡,且售價低於市場價。在調查機關,4人供稱知道狗肉來源於盜竊,但仍收購以牟利。
案件始於10月初,胡志明市義成、金龍、義交等鄉及周邊地區居民接連反映家犬失竊。10月8日,胡志明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處會同地方公安檢查了阮伯龍(1997年生)位於同奈省隆平坊第14街區的住所。該房屋用鐵皮圍封,內部設有動物宰殺加工區。警方在院內停放的汽車中發現21只已死亡狗只,總重304.6公斤,以及疑似自制的電擊槍設備。搜查中又查獲32只已宰殺狗只,重近420公斤,以及57只已宰殺貓只,重逾170公斤,分別存放在泡沫箱和冰櫃中。
初步調查顯示,阮清廉駕駛汽車載團伙外出尋找狗只,阮玉智使用電擊設備,阮玉兒負責將狗只收攏上車。盜得的狗只被運回阮伯龍住處進行分類、初加工和銷售。阮文協和阮文果知道財產來源,仍參與初加工並協助銷售。僅10月7日晚至8日早晨,該團伙就被認定盜竊21只狗。10月9日,調查機關以“盜竊財產”罪對阮伯龍、阮清廉、阮玉智、阮玉兒、阮文協和阮文果提起公訴。
擴大調查後,警方查明阮龍燕雲與阮伯龍以夫妻名義同居,共同商議組織盜狗、盜貓出售。阮龍燕雲負責通過網絡尋找客戶、議價、接單和管理錢款;阮伯龍負責組織打包,通過客運車輛將貨物發往各收購點;錢款轉入阮龍燕雲管理的賬戶後再分給團伙成員。目前,胡志明市警方正繼續核實相關盜竊案件,查清全部贓物來源並確定受害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