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延長摩托車尾氣檢測時間表,登記局如何解釋?

該提議由登記局在就總理規定的關於實施摩托車尾氣檢測時間表的決定草案提出意見時提出。

根據草案,由農業和環境部正在徵求意見的現行摩托車尾氣標準實施時間表,從2027年1月1日起,將在河內和胡志明市對摩托車進行尾氣檢測。

從2028年1月1日起,將在海防、峴港、芹苴和順化四個中央直轄市對摩托車進行尾氣檢測。

從2030年1月1日起,將在全國其他省市對摩托車進行尾氣檢測。根據實際情況,這些省市可以提前實施。

登記局表示,2027年1月1日在河內和胡志明市實施摩托車尾氣檢測不可行,並會導致交通擁堵,因為這兩個城市的摩托車數量遠遠超過此時可以建立的尾氣檢測設施數量。

登記局引用交通警察局的數據顯示,全國目前有64,776,143輛摩托車。其中河內有超過560萬輛,胡志明市有超過630萬輛,海防有近130萬輛。

為了滿足決定草案中尾氣檢測時間表的需求,根據計算,除了現有的機動車登記中心外,到2027年1月1日,河內需要新建340個尾氣檢測設施,對應340名三級及以上登記員和340臺尾氣分析設備。

胡志明市需要新建400個尾氣檢測設施,對應400名三級及以上登記員和400臺尾氣分析設備。

到2028年1月1日,全國需要新建1,005個尾氣檢測設施(包括預計之前已新建的740個設施),對應1,005名三級及以上登記員和1,005臺尾氣分析設備。

到2030年1月1日,全國需要新建4,332個尾氣檢測設施,對應4,332名三級及以上登記員和4,332臺尾氣分析設備。

登記局表示,為了使尾氣檢測設施具備運營條件,除了技術設施、人力資源如登記員、廠房或移動檢測車、尾氣分析設備、監控和數據傳輸攝像頭、運行尾氣檢測軟件的計算機等外,這些設施還必須獲得建設部頒發的運營條件證書。

但目前除了現有的登記中心外,還沒有其他符合條件的參與者參與摩托車尾氣檢測服務。

登記局表示,目前有2,768家摩托車生產和進口商的保修和保養設施有能力參與摩托車尾氣檢測服務。然而,需要摩托車生產和進口商的共識,以動員和要求這些設施必須參與摩托車尾氣檢測服務。

為了減少在開始實施時需要檢測尾氣的摩托車數量,確保實施過程中的可行性,登記局提出了以下時間表:

在河內和胡志明市:從2027年7月1日起,對2008年及以前生產的摩托車實施一級尾氣標準;從2029年7月1日起,對2016年及以前生產的摩托車實施二級標準。

從2032年1月1日起,對2026年及以前生產的兩輪摩托車實施三級標準;對2025年及以前生產的三輪摩托車和2027年及以前生產的兩輪摩托車實施二級標準。

從2035年1月1日起,對內城區實施四級標準。

對於其他中央直轄市:實施類似標準,但實施時間表比河內和胡志明市推遲一年。

對於其他地區:從2029年1月1日起,對2008年及以前生產的摩托車實施一級標準;從2031年1月1日起,對2009年及以前生產的摩托車實施二級標準。

根據登記局的方案,在上述時間表的前兩年實施尾氣檢測,並實施同步政策以形成尾氣檢測設施,基本上可以滿足全國各地的檢測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