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第十六屆第二次會議預計於2026年10月24日首次審議《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並計劃在2027年5月的第三次會議上表決通過。該草案共8章71條,旨在解決2010年現行法律執行中出現的困難與障礙。

草案提出食品安全按供應鏈全程管理,覆蓋初級生產、種植、養殖、採收、捕撈、屠宰、加工、經營、流通直至消費者環節,並依據各環節風險分析滿足溯源要求。對部分須登記產品公佈或公佈適用標準的食品,企業公佈的標準不得低於相應技術法規。

在管理體制上,草案擬統一由衛生部牽頭負責中央層面食品安全國家管理,各級政府負責本地區食品安全管理,各部委按分工繼續管理專業領域。產品公佈及食品安全合格證書的簽發、延期、收回權限,擬最大限度下放給省級人民委員會所屬專業機構。

草案還擬對高風險食品、抽檢違規率高的食品及疑似汙染場所開展風險分析,並推動信息技術和數字化轉型,包括電子標籤、二維碼、溯源系統及人工智能、大數據在檢測和事故預防中的應用,同時要求保障數據安全與個人隱私。

針對街頭食品和集體供餐,草案要求經營場所遠離有毒有害及汙染源,食品須在保證衛生的桌、架、櫃或設備上銷售,並規定原料、餐具、容器及從業人員的安全條件。政府將具體規定相關安全條件,各級政府負責本地區街頭食品經營和集體供餐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