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市公安機關10月19日通報,大祿鄉公安已對一名1993年出生的經營戶業主H.T.T作出刑事起訴,指控其涉嫌逃稅。該業主經營啤酒和飲料批發,向大祿鄉及周邊地區的雜貨店供貨。
據公安通報,2025年至2026年3月期間,H.T.T經營的商戶錄得營業收入超過129億越南盾,但未按規定申報納稅。調查機關認定逃稅金額超過1.76億越南盾。
大祿鄉公安表示,在峴港市公安局長要求加強對經濟領域違法行為查處之後,該鄉公安在排查中發現上述情況。10月13日,調查員、大祿鄉公安所長受市公安調查機關首長授權,簽發刑事案件起訴決定和對H.T.T的被告起訴決定,罪名是《刑法》第200條第1款規定的“逃稅”。
公安方面同時提醒生產經營的組織和個人認真履行納稅規定,並稱對故意隱瞞收入、不申報或以欺騙手段逃稅的行為將依法嚴肅處理。
峴港公安10月19日稱,已對33歲經營戶H.T.T.立案起訴,其2025年至2026年3月營收逾129億越盾卻未申報納稅,逃稅逾1.76億越盾,涉刑法第200條第1款。
- 峴港一經營戶涉逃稅逾1.76億越南盾被起訴
- 峴港一經營戶被指逃稅逾1.76億越南盾遭起訴 (本文)
- 峴港一飲料批發經營戶因逃稅逾1.76億越南盾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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