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隆省公安廳刑事偵查機關已對38歲男子陳文清海(Trần Văn Thanh Hải,住三義鄉義一村)執行逮捕令並予以臨時羈押,就其故意傷害及非法使用軍用武器兩項行為展開調查。警方通報稱,海已向調查機關承認全部行為,案件材料仍在進一步鞏固,將依法處理。
警方初步調查結果顯示,2026年6月16日凌晨約3時30分,海與一名友人在家中喝啤酒,看到39歲的H.C.T.(同鄉居民)騎摩托車載豬肉經過,便叫住對方詢問購買豬雜。約4時,T.將豬雜送到海家中。
海提出賒賬,T.不同意,隨後把這批豬雜轉賣給他人。海認為受到輕視,一怒之下持刀追趕並砍傷T.,傷者隨後被送醫急救。鑑定結果顯示,T.的身體損傷比例為16%。
調查機關認定,海所用刀具屬於殺傷力較高的刀具類別,列入公安部第75/2024/TT-BCA號通知關於武器、爆炸物及輔助工具管理使用的名錄,因此除故意傷害外,他還面臨非法使用軍用武器的指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