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永隆省公安廳刑事偵查機關已對嫌疑人陳文清海(Trần Văn Thanh Hải,1988年生,住永隆省三義鄉)執行逮捕令並予以羈押,以調查其“故意傷害”及“非法使用軍用武器”行為。警方通報稱,海某在調查過程中已承認作案。
警方初步調查結果顯示,6月16日凌晨,海某與一名2006年出生的同鄉女子在家中喝啤酒時,看到同鄉的H.C.T(1987年生)騎摩托車載豬肉經過,便叫住對方詢問購買豬雜。T某讓海某等候,隨後折返。約30分鐘後,T某將豬雜送到海某家中出售,海某提出賒賬,T某不同意,並將豬雜轉賣他人。
警方稱,海某因此動怒,取刀砍傷T某。T某隨後被送往醫院治療,傷情鑑定結果顯示其身體損傷程度為16%。
永隆省公安10月20日稱,已對38歲男子陳文清海以故意傷害和非法使用軍用武器立案並羈押;其因買豬雜賒賬被拒,持刀追砍39歲賣肉男子致傷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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