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辦公廳於2026年10月19日發佈第535/TB-VPCP號通知,通報總理黎明興在2026年青年對話項目上的結論。通知要求各部委、中央機關和地方落實越共中央政治局第166-KL/TW號結論、政府第349/NQ-CP號決議以及2021至2030年越南青年發展戰略,並明確了多項任務的完成時限。
根據通知,內政部被指定主持落實2021至2030年青年發展戰略,並緊急制定政府落實越共十四屆四中全會第105-KL/TW號結論的行動計劃,該結論涉及吸引和重用重點行業人才。內政部還須提高人力需求預測質量,與胡志明共青團中央配合在數字平臺上發展諮詢和招聘對接形式,審查並提出修改青年就業解決機制的建議,於2027年第一季度向有權機關報告。
教育培訓部負責落實越共中央政治局關於教育突破發展的第71-NQ/TW號決議,重點培養思維能力、創新、實踐、外語、數字技能以及安全負責任地使用人工智能的能力,並推進職業指導和培訓分流,加強培訓機構與企業的對接。科技部則須實施2026至2035年國家科技與創新計劃重組方案,推動按第263/2025/NĐ-CP號法令開展與實踐結合的研究訂購,讓年輕科學家和工程師有機會主持任務。
科技部還須與共青團中央配合,提出讓青年參與戰略技術發展任務的建議,研究信息技術、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核能等新領域高質量青年人力資源發展機制,並於2026年第四季度完成。通知同時要求提高NAFOSTED和NATIF基金的使用效率,推動國家、院所院校與企業三方聯動。
財政部被要求研究完善青年創業和創新資金來源多元化機制,吸收青年對中小企業發展法草案的意見,並在國會通過後完善對青年所有企業的支持機制,同時推進行政手續改革、降低企業設立和運營成本。財政部還須與越南工商聯合會及共青團中央配合,每月定期向總理報告青年企業的建議。
農業與環境部主持解決青年創業在農業農村經濟發展中的困難,於2027年第一季度報告,併為青年和年輕企業參與國家目標計劃創造條件。工貿部加強對青年所有企業在品牌、知識產權、國際市場標準和電商推廣方面的培訓與支持,重點面向OCOP產品和創業產品,並與公安部、外交部配合連接數據以保護年輕企業權益。
越南國家銀行被要求實質推進根據第33/NQ-CP號決議面向35歲以下人群的社會住房購房、租房貸款支持計劃,研究青年長期購房、租房貸款政策,併為青年創業的生產單位、經營戶和企業獲得信貸創造條件。總理還要求各省市人民委員會為青年創業營造便利環境,主動向青年知識分子訂購解決地方發展課題的方案,併為農村青年、少數民族青年和處境困難青年提供生計、職業培訓和貸款支持。
對胡志明共青團中央,總理建議繼續發揮代表和維護青年正當權益的作用,與越南工商聯合會配合反映青年企業建議,參與制度建設。團組織需做好創新網絡、青年企業家和青年知識分子的連接工作,按目標明確、產出明確、進度明確的要求改進活動方式,並加強宣傳好人好事、主動反駁網絡上的有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