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正在審議《國際協議法》修訂草案,討論重點包括簡化行政程序、擴大地方主體簽署國際協議的權限,以及允許以電子方式簽署協議。安江省國會代表張胡海在國會第十六屆第二次會議小組討論期間表示,當天各代表已就這部法律和國際合作問題進行了較為熱烈的交流。
現行《國際協議法》於2020年頒佈。張胡海稱,六年過去,國際形勢發生較大變化,信息技術也快速發展,改變了各主體之間交流與合作的方式,因此需要調整法律以跟上實踐。他概括修法有三個主要目標:取消不必要的手續、確保簽署與合作活動取得實質效果、及時適應世界格局和全球化進程的變化。
草案的新點包括擴大可簽署國際協議的主體範圍,將工業園區和經濟區管理委員會、特區人民委員會納入其中,同時簡化程序並允許電子簽署。張胡海認為,這些變化有助於地方更主動地開展國際合作,對安江省特別是富國特區具有現實意義。富國是2027年亞太經合組織(APEC)會議的舉辦地。
張胡海表示,賦予地方尤其是特區更多權限後,國際協議相關手續的處理流程可以縮短,地方能更主動地把握和落實合作機會。但他同時提出,擴大權限的同時需要更好地管控國際協議的簽署過程,並釐清本法與相關法律的調整範圍,避免重疊,確保準確認定各主體的權限。
對於工業園區、經濟區管理委員會和特區人民委員會獲准在權限範圍內直接簽署協議,張胡海稱這可減少中間環節,縮短時間和程序,使協議儘早落地。關於電子簽署,他認為這是必然趨勢,但不能只改單一行政手續,還需同步調整整個流程,在便利簽署的同時保持嚴密管控。
越南國會主席陳清曼表示,修訂《國際協議法》是必要的,以適應兩級地方政府模式和國際深度融合的要求。張胡海則期望,本次會議審議通過修訂草案後,相關新規有助於解決程序障礙,使各項協議得以及時落實併發揮實際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