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丹麥進行國事訪問的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10月19日在丹麥發表講話,強調越南與丹麥通過《越南-歐盟自由貿易協定》(EVFTA)拓展合作的空間,尤其集中在丹麥具有優勢的可再生能源和海上風電等領域。
丹麥方面在訪問期間向隨行越南記者介紹了本國能源轉型的路徑。丹麥能源署負責海上風電的官員亨裡克森(Mikkel Vinter Henriksen)表示,20世紀70年代石油危機推高能源價格後,丹麥逐步減少對進口石油的依賴,轉向提高能效和投資包括風電在內的新技術。1991年丹麥投運全球首個海上風電場溫德比(Vindeby),2001年哥本哈根近海的米德爾格倫登(Middelgrunden)風電合作社項目投入運行,該項目一半資本由當地居民合作社持有。
哥本哈根海上合作伙伴公司(COP)董事會成員、產品總監約爾特克亞爾(Morten Hjortkjaer)介紹,米德爾格倫登的20颱風機總裝機40兆瓦,每年發電約90至100吉瓦時,可滿足約3萬戶家庭用電。他認為吸引合作社參與,為這類基礎設施項目爭取到了必要的共識;居民不只是用電者,也直接出資、持股並從項目中受益。丹麥專家稱,當年單機2兆瓦、葉輪直徑76米,如今風機可達約15兆瓦、葉輪直徑236米,海上風電項目規模已從數十兆瓦升至吉瓦級。
據丹麥公私合作非營利機構“綠色國度”(State of Green)新聞負責人法爾肯(Simone Falcon)介紹,2024年丹麥能源領域僱用約10.7萬人,綠色技術佔出口總額的8%,能源領域營收約410億歐元。她表示,丹麥將氣候目標寫入法律,使其不隨政府換屆而改變,政府與企業就法規保持經常對話,研究界和社區也參與綠色解決方案的開發。
越南與丹麥的能源合作始於2013年,重點涉及電力系統規劃、能效和可再生能源發展。亨裡克森說,雙方合作成果之一是《越南能源展望》報告,用於分析能源系統的長期發展情景;丹麥還分享了海上風電的許可流程、項目準備和政策框架經驗。他強調,不能只建一座海上風電場,還需要電網把電送到用戶;海上風電投資大、準備期長,希望吸引投資的市場須有明確的長期目標、穩定的政策框架和合適的風險分擔機制。越南目前是丹麥24個政府間能源夥伴關係國家之一。
2023年越南與丹麥建立綠色戰略伙伴關係。2025年,哥本哈根基礎設施夥伴公司(CIP)與越南國家石油集團(Petrovietnam)簽署海上風電項目開發合作協議,約爾特克亞爾稱雙方正勘察籌備一個預計裝機1吉瓦的項目,為米德爾格倫登風電場裝機的25倍。2026至2030年,雙邊能源合作進入第四階段,聚焦長期能源規劃、可再生能源整合、能效和海上風電發展。蘇林在講話中提及越丹民間故事中的相似之處,表示兩國未來的故事將由雙方的信任、知識、意志和決心書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