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決定收回位於高科技園區、總面積近19.2公頃的一幅土地。該地塊由西貢紡織股份公司承租,用於實施“千年公園建設”投資項目。收回決定作出之際,項目已按高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的通知停止運作,企業隨後以書面形式自願退還承租土地。
這幅土地由高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自2017年簽訂的合同起出租給西貢紡織股份公司。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將收回原因歸結為“千年公園建設”項目已終止活動,以及企業自願交還土地。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責成高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牽頭,與農業與環境廳、企業及相關單位配合,檢查現場狀況,確認面積、邊界及地上附著財產,並按規定製作接收和移交記錄。接收後,高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須嚴格管理該地塊,防止發生侵佔和違法建設;土地開發使用及新投資商選擇須遵守法律規定。
西貢紡織股份公司須履行尚未繳納的土地財務義務(如有),配合清點財產,並按規定移交土地及土地使用權證件。胡志明市稅務局被責成確定土地租金義務終止的時間、尚需繳納的金額,並處理產生的財務款項。
胡志明市人委會決定收回高科技園區內191928平方米土地,該地2017年租給西貢紡織股份公司建千年公園項目但未實施,企業已自願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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