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已決定收回高科技園區內5塊土地,總面積23公頃,原因是“建設千年公園”投資項目終止,且用地企業西貢紡織股份公司自願交回土地。被收回地塊為G8-1、G11-1、G12-1、E7-1和E7-2,位於增仁富坊。
收回依據包括2024年土地法,以及第67號通知(2025年6月24日)確認項目停止運作、企業出具自願退地文件。該地塊自2017年起由西貢紡織股份公司承租,項目原定服務社區、連接高科技園區與周邊居民區,作為居民和園區員工的交流、娛樂和休息場所,但於2025年6月終止。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責成高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向企業及相關組織、個人送達收回決定;若企業或相關方不接收或不在場,須立記錄並在管委會總部張貼決定。管委會還須與農業與環境廳、企業等檢查現狀,確認面積、邊界和地上附著財產,辦理接收移交記錄,接收後嚴格管理,防止侵佔和違法建設。
在後續處理上,管委會須與企業清算土地租賃合同、處理產生的義務,並與財政廳核查土地來源、地上財產價值和剩餘投資費用,依法審議企業建議,在缺乏法律依據時不得增加預算義務。管委會還須與高科技園區發展一人有限公司核查施工臨時道路押金,不得當然視為項目履約保證金。土地再開發及選擇新投資者須遵守法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