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市委已就鄉級行政單位調整草案作出決議,同意將市內部分鄉級行政單位重新劃分。據峴港市委通報,市委執行委員會在第5次會議上聽取市人民委員會黨委就草案及市委決議草案請示意見後,一致通過上述調整方案。
峴港市委在決議中表示,重新安排部分鄉級行政單位是一項具有特別重要意義的大主張,旨在滿足關於人口規模和自然面積的標準規定,同時創造新的發展空間、有效開發各類資源並推動全市經濟社會增長與發展。市委執行委員會責成市人民委員會黨委指導市人民委員會研究吸收市委委員的意見,抓緊完善方案並按規定開展後續流程和手續。
市委同時責成市委宣教部、祖國陣線黨委及市級各團體、直屬市委的各黨委負責領導、指導和定向信息宣傳工作,在幹部、黨員和民眾中形成共識,並組織做好就鄉級行政單位調整方案徵求民眾意見的工作。
按越南國會常務委員會第46次會議的議程安排,會議將就省級行政單位調整方案提出意見,並通過合併鄉級行政單位的決議原則。越南教育培訓部長阮金山建議,在撤銷縣級、鄉級後,鄉級有權重組幼兒園、小學和初中。預計調整後河南省鄉級行政單位數量將從98個減至33個,鄉名取自縣名或與歷史名人、革命地名相關聯。原副部長阮進營認為,撤銷縣級、擴大鄉級規模後,每個鄉、坊至少需要50至60名幹部(為目前的兩倍)才能保障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