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總理近日就教育考試與評估工作發出指示,要求公安部牽頭、會同教育與培訓部等部門,梳理現行法規和處理考試作弊行為的處罰措施,必要時向有權機關提出修改補充建議,以確保足以預防、威懾和嚴肅處理相關違法行為。指示同時要求公安部加強對涉嫌犯罪行為的發現、調查和處理。
根據指示,需要重點查處的行為包括組織考試作弊、偽造材料、買賣試題、行賄受賄、利用職務權限非法干預考試結果,以及其他違法行為。總理還要求公安部與教育與培訓部配合,保障各場考試的治安安全,防範和發現使用高科技手段作弊、非法侵入或篡改數據、洩露試題及相關信息等行為。
指示在肯定近年考試、檢查和評估工作有所革新、基本保障公平的同時指出,一些地方的教學、檢查和考試組織未能真實反映教學質量,作弊、違反考試規定乃至嚴重違規和學術不端行為仍有發生。總理認為,這些問題使評估結果失真,影響人力資源質量、教育公平、行業聲譽和社會信任。
對於原因,指示歸因於部分教師、管理人員、教育機構負責人及相關組織和個人對自身角色責任認識不足、守法意識不嚴,追求成績的風氣尚未徹底克服。總理要求有關部門和各省市人民委員會主動預防,避免考試評估中出現作弊和違規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