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多家大型金銀品牌自10月16日起同步調整支付政策,規定客戶單日累計購買或出售金銀的金額達到500萬越南盾及以上時,必須使用非現金支付方式。富貴、保信孟海、保信明珠等品牌已向客戶發出通知,提醒遵守新規以確保交易順暢合規。

根據新政策,非現金支付方式包括銀行轉賬、二維碼掃碼、銀行卡或電子錢包等。不過,這些企業明確表示僅與客戶本人名下的銀行賬戶進行交易,不接受通過電子錢包或證券賬戶支付。此前,強制非現金支付的門檻為2000萬越南盾以上,此次下調後門檻降低了四倍。

這一變化源於政府10月16日頒佈的第390號法令,該法令修訂了第24號和第232號法令中關於黃金經營管理的部分條款。新法令將強制非現金支付的門檻從2000萬越南盾降至500萬越南盾,適用於單日累計交易金額。

除支付規定外,第390號法令還取消了第24號法令中關於珠寶、工藝品黃金生產、加工和買賣活動的規定。國家銀行在10月16日前頒發的珠寶、工藝品黃金生產資質證書不再作為從業條件。對於已提交但尚未處理的新申請或補充申請,國家銀行將停止處理並通知提交人,已繳納的費用按相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