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第十六屆第二次會議進入第二天,10月20日上午8時起,國會分組討論三項內容:修訂後的《刑事訴訟法》草案及國會關於實施該法的決議草案、關於不經定罪追繳和處理涉案財產的試點機制決議草案,以及修訂後的《國際協議法》草案。

當天下午14時至14時30分,在國會副主席阮鴻延主持下,國會舉行全體會議。工貿部長黎孟雄受總理委託,提交修訂《貿易法》《競爭法》《對外貿易管理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若干條款的法律草案,以及修訂《電力法》若干條款的法律草案。

國會經濟與財政委員會主任範文買就上述貿易、競爭、外貿和消費者權益相關法律草案作審查報告;國會科學技術與環境委員會主任阮清海就《電力法》修訂草案作審查報告。

同一全體會議上,文化、體育與旅遊部長林氏芳青受政府總理委託,提交修訂《體育法》《旅遊法》《圖書館法》《電影法》《文化遺產法》《廣告法》《新聞法》若干條款的法律草案;國會文化與社會委員會主任阮德榮作審查報告。

14時30分起,國會繼續分組討論三項內容:修訂《貿易法》《競爭法》《對外貿易管理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若干條款的法律草案,修訂《電力法》若干條款的法律草案,以及修訂《體育法》《旅遊法》《圖書館法》《電影法》《文化遺產法》《廣告法》《新聞法》若干條款的法律草案。

公報還列出會議其他時段的安排:上午全體會議聽取《人體組織、器官捐獻與移植及遺體捐獻法》修訂草案等多項法律草案的呈文和審查報告,隨後分組討論其中部分草案;下午分組討論《勞動安全衛生法》《勞動法》《檔案法》《性別平等法》《紅十字會活動法》《就業法》《社會保險法》等修訂草案及《基層民主實施法》修訂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