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市委已通過本市鄉級行政單位調整草案,並責成市人民委員會黨委儘快完善方案、按規定開展後續流程,同時組織徵求民眾意見。該決議由峴港市委頒佈,編號為第20號。

此前,峴港市人民委員會黨委已就草案及決議請示主張。市委執行委員會一致同意決議的三項內容,包括調整主張、草案內容以及組織實施和宣傳安排。

決議將重新調整部分鄉級行政單位稱為具有特別重要意義的大主張,目的是滿足規定的人口規模和自然面積標準,並創造新發展空間、有效開發資源、促進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市委一致同意市人民委員會黨委提出的草案。

在組織實施方面,市委要求市人民委員會黨委指導市人民委員會研究吸收市委委員意見,儘快完善方案並開展後續流程和手續。宣傳方面,市委宣教部、祖國陣線黨委、各團體及直屬黨組織負責領導、指導信息宣傳工作,在幹部、黨員和人民中形成共識,並組織好就調整方案徵求民眾意見的工作。

目前,峴港在與廣南合併後共有94個鄉級行政單位,包括23個坊、68個鄉、1個黃沙特區以及2個海島鄉——三岐鄉和新協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