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公安局調查警察機關10月22日對陳貴歡(47歲,住河內市埠頭坊)作出刑事立案決定,並以殺人罪對其採取臨時羈押措施。調查材料顯示,歡懷疑前妻N.T.H.與46歲的N.B.Đ.(住埠頭坊)有感情關係,認為Đ.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因而心生嫉妒與怨恨。

據調查,10月19日,歡與N.T.H.在法院辦完離婚手續。歡在供述中稱仍對前妻有感情。10月20日下午,歡到北橋街一家飲品店等候見H.。約17時,他看到一輛車牌號為15K-616.XX的汽車經過,懷疑是Đ.開車去見H.,便騎摩托車追趕。

在北橋街220號巷口,歡超車上前,透過駕駛座側窗確認駕車人是Đ.後,將車攔停。歡下車後用錘子連續擊打,砸破駕駛座側窗玻璃,並繼續擊打Đ.。雙方扭打中,Đ.奪過錘子併發出警告,歡又朝Đ.面部打了兩拳。周圍多人上前勸阻後,歡騎摩托車離開。

歡騎出約200至300米後,看到一家豬肉店桌上放著一把刀。他發現Đ.正準備在北橋街上調頭,便停下摩托車,用刀襲擊Đ.,致其死亡。作案後,歡將刀留在Đ.的車內,騎摩托車離開現場。河內市公安局調查警察機關表示,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