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監察署公佈對同塔石油貿易股份公司(Petimex)成品油經營活動的監察結論,認定該公司存在多起行政違法,並已將部分涉嫌刑事違法的案卷移送公安部。監察署同時建議同塔省人民委員會主席對三項行政違法行為作出處罰,並要求該省在11月25日前報告處理結果。
監察署指出,Petimex今年3月為958,624升從成品油批發商購入的汽油、柴油動用價格平抑基金近43億越盾,不符合政府及財政部關於該基金提取、使用和管理方式的規定。監察署已就此製作行政違法筆錄,將案卷移送同塔省人民委員會主席依權限處理,並援引政府第87/2024號法令,對應罰款為2.4億至3億越盾,同時須採取補救措施。
第二項違法行為涉及未維持法定最低成品油儲備。監察署稱,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Petimex有28天RON 95汽油的日庫存量在300萬升以上至1,278萬升之間,低於每日1,294.5萬升的法定最低流通儲備量,違反政府第99/2020號法令第30條第2款,罰款幅度為1.2億至1.4億越盾。相關筆錄和案卷同樣已移送同塔省人民委員會主席。
第三項違法行為是庫存囤積超過此前連續三個月平均庫存量的150%。監察署稱,3月Petimex及其兩家子公司——同塔燃料股份公司和西都燃料股份公司——出現成品油庫存超過前三個月平均庫存150%的情況,3月內連續違規天數為15至29天,個別日子超出幅度達500%,違反政府第98/2020號法令,罰款幅度為4000萬至6000萬越盾。該案卷也已移送同塔省人民委員會主席依權限處理。
監察署要求同塔省組織核查、監察和檢查,查明相關組織和個人行為的性質、程度、後果、原因及具體責任,如有違規須嚴肅處理,並在11月25日前向監察署報告結論執行情況並附證明材料。Petimex則須糾正存在的問題,遵守成品油經營及企業中國有資金、資產管理規定,並在11月20日前報告執行情況。監察署介紹,Petimex由同塔石油貿易一人有限公司改制而來,註冊資本逾8730億越盾,其中國有資本佔98.63%,法定代表人為總經理黎清民,董事會主席為武進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