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內務部就教育系統編制精簡發出通知,要求各地落實政府辦公廳2026年9月23日第4551/VPCP-TKBT號文件所傳達的政府總理指導意見,並依據第154/2025/NĐ-CP號法令,對受機構調整影響的對象執行完整政策。通知同時要求教育行業公職人員貫徹國家主席蘇林關於2026-2027學年準備工作的結論,以及政治局2025年8月22日第71-NQ/TW號關於教育突破發展的決議。

內務部提出,教育機構調整和教師、管理幹部配置須與解決教師局部過剩和短缺掛鉤,確保“哪裡有學生,哪裡就有教師”。各地應研究調減教育管理編制、增加直接教學編制,保障2026-2027學年教學條件;同時全面審查學校調整方案及領導管理公職人員、教師的實際情況,配合實施結構重組、安排、調動和轉崗等措施。

在精簡編制政策方面,內務部說明,調整後留下的領導管理公職人員和教育輔助人員是否享受第154/2025/NĐ-CP號法令政策,由地方根據第37/2026/NQ-CP號決議規定並結合教育部指導意見決定。對於在第37/2026/NQ-CP號決議頒佈前已獲主管部門審議精簡、但離職時間在決議生效後的公職人員,若已被安排到調整後教育機構中與培訓水平和能力相適應的新崗位,則不再處理精簡編制問題;屬於第154/2025/NĐ-CP號法令第2條第1款h項對象的,繼續按規定執行。

通知還要求各地對因調整而離職的鄉、街道、居民區非專職人員逐人核查,確保政策對象、待遇、程序和手續合規,發現錯誤及時糾正。為向上級報告提供依據,內務部要求各地快速上報因教育機構調整離職的領導管理公職人員、教育輔助人員,以及因基層調整離職的非專職人員的政策處理結果。